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,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,促进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,鼓励研究开发机构、高等院校、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,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,国务院作出如下规定:一、促进研究开发机构、高等院校技术转移。二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。三、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环境。
具体内容参见:http://www.most.gov.cn/tztg/201603/t20160303_124393.htm